!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关于鄂尔多斯市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9-11-05 16:02:00

编者按20091028日至111日,自治区汉语委、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组成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近年来,在内蒙古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指导思想,依据“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语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严格遵循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操作办法,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在强化政府主导,落实语言文字工作长效运行机制,立足重点领域,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发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规范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评估组通过近五天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一致认定,鄂尔多斯市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自治区颁布的国家二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市政府所在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能够适应鄂尔多斯市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增进交流、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鄂尔多斯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实践,为全区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国家二类城市评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评估组特邀观察员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张世平、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述梅全程巡视检查评估过程,对我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实践,也为全国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国家二类城市评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评估组将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实践概括为六个方面的亮点:一是鄂尔多斯市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置于建设文明、富强、和谐、现代化鄂尔多斯的大背景下,统筹规划,强力推进。二是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声势浩大,深入人心。三是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真正落到了实处。四是实现了普通话测试的全员培训。五是在迎接城市评估的过程中,整改力度大,效果明显。六是同时启动国家二类城市评估和三类城市评估。这次评估验收工作是我市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展示城市文明形象、增强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我市高水平、高质量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志着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又有了新的进步、实现了新的跨越。现本报全文刊发自治区评估组题为《关于鄂尔多斯市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的讲话内容,希望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认真了解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现状,深刻领会这次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使语言文字各项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关于鄂尔多斯市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

自治区评估组组长   张树逊

20091031

同志们:

我代表自治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做关于鄂尔多斯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办法》),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自治区汉语委、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在全区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评估组对国家二类城市——鄂尔多斯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考查评估。依据《自治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的规定,在考查评估期间,评估组听取了副市长包崇明同志代表市汉语委所作的自评报告,观看了评估工作专题片,召开座谈会和听取受检单位情况介绍共18次,查阅档案资料452卷(册),发放并收回测查问卷169份。评估组深入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和康巴什新区的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四个重点领域的18家单位,对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查,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在此基础上,评估组进行了汇总,形成了如下评估意见:

一、主要成绩和经验

(一)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区两级汉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城市文明建设和综合管理总体规划,不断强化政府行为,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法推进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工作措施,强调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多次对语言文字工作做出明确指示,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听取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管市长、分管区长把语言文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多次出席相关活动,对语言文字工作给予经常性的关心、指导;市政府划拨97万元专款,东胜区政府和康巴什新区共投入近百万元专款,用于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使城市评估工作得到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逐层落实工作机构,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汉语委统筹、各部门合作、条块结合、齐抓共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机制。从市到区,再到街道社区,相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2003年,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副市长兼主任、分管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兼副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鄂尔多斯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各自管理汉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工作职责。市汉语委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并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协调机制、联络员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市直、区直各有关部门、学校、相关行业,都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市政府为鄂尔多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落实了4个独立编制,区政府为区汉语委办公室落实3个独立编制,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全市现有国家级测试员3名,自治区级测试员31名,他们为推进全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业务指导作用。目前,全市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已有600余人,初步形成了从市到区、覆盖党政机关、各类学校、新闻媒体、窗口服务单位以及各大企业、街道社区等社会各层面的、纵横交织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有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以四大领域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鄂尔多斯市在全面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上,注重点面结合,抓住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了党政机关的龙头作用、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一是在2005年,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教育局、社会保障局、汉语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国家公务员和窗口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在全区国家二类城市中,率先在国家公务员和窗口服务行业人员中同时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力度大,措施强,为全区各地开展此项工作树立了榜样。国家语委向全国各地引发简报,介绍了鄂尔多斯市的做法。在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市领导率先垂范,市委书记杜梓、市长云光中、副市长曹郅琛、包崇明等领导同志及人大、市政府办公厅、人事、教育、旅游、公安等部门的领导带头参加培训测试,并都达到了相应等级,取得证书,为广大市民作出了表率。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市汉语委主任包崇明同志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公共场合努力带头讲普通话,给评估组留下深刻的印象。副市长曹郅琛同志在工作之余,反复学习国家语委制作的《普通话测试60篇示范作品》光盘,使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者深受感动。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就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知识举办专题讲座,并会同市汉语委成立执法调研组,对东胜区和康巴什区的四大领域和企业、部队,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全市已有3000余名国家公务员参加普通话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市教育主管部门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学校教职工业务考核和录用条件之一,实行了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到目前已有2万余名教师经过培训测试,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督政、督学的范畴,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方针,积极开展了示范校创建活动,已建成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所,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3所。普通话已基本成为城市中小学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三是鄂尔多斯日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常抓不懈,对采编播人员严格要求,为社会规范用语用字作出了榜样和示范。鄂尔多斯日报社制定了《新闻责任追究办法》《采编校差错处理办法》和相关的奖惩制度,对每天出版的报纸严格实行“三审三校一读”,不断提高报纸质量。鄂尔多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严格实行三级审查及播前审查制度,对稿件和屏幕用字层层把关,并对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进行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一报两台积极组织记者、编辑、校对和中文录入人员进行了规范汉字培训,不断提高规范使用汉字水平。四是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努力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服务用语用字,并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同行业特点有机结合,贯穿在塑造行业形象、提升员工素质、促进行业管理之中,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为鄂尔多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重要的窗口作用。几年来,有3000余名窗口行业从业人员接受了普通话培训测试。

(四)全力整治不规范社会用字,努力营造与鄂尔多斯城市形象、地位相适应的良好的社会用字环境。一是学校组织中小学生上大街、进社区,开展社会用字调查和纠正不规范社会用字“啄木鸟”活动,将城市不规范的街面用字记录下来,反馈有关部门,为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整治不规范社会用字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市、区两级汉语委会同城管执法局联合执法,对街面招牌、广告牌、指示牌中的不规范用字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逐步净化了城市街面社会用字环境。三是精心打造伊金霍洛街为社会用字规范一条街,为城市街面社会用字规范树立了样板。

(五)借势造势,着力创设浓厚的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氛围。一是精心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二是通过举办市内普通话大赛、制作推普宣传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提高了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广大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展示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成果。三是善于借势造势,把创建语言文字应用达标城市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办亚洲艺术节紧密结合。在今年亚洲艺术节前后,相继举办了“城市文明形象大使选拔赛”、“东胜地区公务员普通话演讲比赛”和“三百名志愿者进社区”等活动,扩大了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

(六)迎评工作措施得力,扎实有效。2009年初,鄂尔多斯城市评估全面启动。近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两级汉语委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一是市人民政府隆重召开动员大会,包崇明副市长发表动员讲话,统一部署城市评估工作。二是精心制定城市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细则,将城市评估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市政府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分别与市精神文明办、市建设局等37个直属重点部门、单位签定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专门成立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协调领导小组,并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协调会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时部署、协调城市评估工作,沟通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信息。城市评估启动以来,市汉语委共编发语言文字工作简报30多期,及时、全面反映了城市评估的动态,反映了城市评估的真实过程。四是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进行了专项督查,整改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五是加强了对城市评估业务骨干的培训,600余名汉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和街道干部,在城市评估过程中,解读政策,指导业务,充分发挥了骨干队伍在城市评估中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六是斥巨资精心制作各种宣传标牌、标语,在整座城市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

综上所述,鄂尔多斯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根据考查评估的总体情况,评估组认定:鄂尔多斯市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自治区颁布的国家二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市政府所在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能够适应鄂尔多斯市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增进交流、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鄂尔多斯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实践,为全区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国家二类城市评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评估组将其概括为六个方面的亮点:一是鄂尔多斯市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置于建设文明、富强、和谐、现代化鄂尔多斯的大背景下,统筹规划,强力推进。在认识层面,市政府能够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在鄂尔多斯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市综合管理的范畴;党政机关能够站在树立机关形象、转变机关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在公务活动中大力倡导机关公务员带头养成良好的用语用字习惯;主流媒体能够站在宣传新的科学发展理念的高度,积极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公共服务行业能够站在提升窗口形象、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效益的高度,紧扣行业自身的特点,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二是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声势浩大,深入人心。从政府门户网站到三大主流媒体;从大街小巷的宣传牌匾和宣传标语,到各委办局、学校、行业企业张贴的宣传画、提示牌;从全市组织的各种比赛活动,到各受检单位精心营造的宣传环境,鄂尔多斯市在全社会呈现了多维立体的宣传态势,对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继亚洲艺术节之后,社会宣传的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是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真正落到了实处。除市、区两级财政的专项投入之外,各受检单位也投入了必要的费用,保证了城市评估的需要。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为市汉语委办公室(市测试站)、东胜区政府为区汉语委办公室分别落实了独立的事业编制,这样的举措在全区是空前的。

四是实现了普通话测试的全员培训。从教师到公务员,从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到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鄂尔多斯市做到了整体规划、分批实施,既注重数量,又注重质量。比如,在完成对教师常规培训的基础上,又对全市500余名教师进行了普通话提高培训;又如,市中心医院 870名医护人员中,有90%的医护人员接受了普通话培训测试。

五是在迎接城市评估的过程中,整改力度大,效果明显。城市预评估之后,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整改。各单位的汇报材料、工作档案、用语用字环境,进一步靠近了评估标准的要求。

六是同时启动国家二类城市评估和三类城市评估。在今年年初的市政府动员大会上,包崇明副市长同时宣布鄂尔多斯市国家三类城市评估正式启动。动员大会之后,各旗已初步建立工作机构并明确了工作职责。本次评估,各旗全程参与,为三类城市评估提供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二、几点建议和希望

评估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通过城市评估,全社会树立了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意识;通过城市评估,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城市评估,提高了应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程度,这是城市评估所要追求的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从语言文字工作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是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法律准绳。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在一些部门、单位的知晓度还不是很高,这将影响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建议鄂尔多斯市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从执法、守法的高度,加强对市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二)进一步健全和巩固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语言文字管理和应用水平。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个动态过程,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鄂尔多斯市是我区西部方言浓重的地区,其方言与普通话的差距较大。从目前来看,鄂尔多斯人说普通话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人人自觉讲普通话的氛围和习惯尚未完全形成。如何确保推普这项工作不断向前迈进,还需建立和巩固合理、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因此,鄂尔多斯市应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积极寻找新的突破口,以此次评估为起点,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提高全社会应用普通话的水平,进而形成在公共交际活动中,人人自觉使用普通话的良好语言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用字的监管力度。

评估组在实地考查中看到,由于老城区街道的招牌、广告用字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治理工作的难度要比机关、学校、媒体大得多,在有些场合仍存在使用繁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的现象。建议鄂尔多斯市今后要继续加强对牌匾制作和广告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从用字的源头抓起,标本兼治。特别是在新城区的规划和建设中,规划部门应当将社会用字规范,率先纳入城建总体规划之中,保证新城区在建设过程中就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用字环境。从长远看,实现社会用字规范化的基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要狠抓基础,常抓不懈。

 

 

上述认定意见将按有关程序,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自治区汉语委、人事厅、教育厅审定,并向教育部、国家语委备案。

最后,我代表评估组全体成员,对鄂尔多斯市、东胜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本次评估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市区两级政府及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给予评估组热情周到的照顾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