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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30 17:30:00 |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均衡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的关键五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成就 (一)办学条件大幅改善 按照“乡镇苏木办小学、幼儿园,旗区办初中,市、旗区办高中”的思路,结合“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各项教育工程的实施,科学合理地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全市撤并中小学200所、教学点16个,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14所、幼儿园73所,已建和在建塑胶跑道104块、校内体育馆50座。大力度改善高校和市直属学校办学条件,新建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职业教育园区和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蒙古族学校。全市公办学校全部实现“校校通”,其中174所学校4256个班级实现“班班通”。中小学生机比达到12.4:1、师机比达到1.74:1。 (二)教育惠民工程深入实施 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面实施免费特殊教育。对蒙授高中阶段鄂尔多斯籍学生实施“三免一补”。对蒙授鄂尔多斯籍在园幼儿实施“两免一补”。免除全市高中阶段鄂尔多斯籍学生的学费和教科书费。对考取专科、本科和国家“211”工程院校的农村牧区蒙古族大学生分别每年予以3000元、5000元和7000元的补助。 (三)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2007年实质性推开以校长聘任、教师聘用和分配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市新聘校园长、副校长800余人,补充、招聘、引进专科以上毕业生和市外优秀教师6800余人,占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44%;分流安置教职工近3000人,占全市教职工总数的14%。全市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100%、99.86%、96.48%,比2006年分别提高了0.1、2.7、10.8个百分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现同城待遇,多数旗区还增拨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教师待遇。 (四)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明显增强 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服务经济社会能力逐步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实训基地建设取得历史性改善。“十一五”以来,累计投入资金7335万元用于改善实训设备,基本改变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落后的面貌。全市现有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3所、自治区级重点中职学校4所、国家级中职教育德育实验基地1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2个。全市职普在校生比例39.9:60.1、招生比例47.4:52.6。通过工学结合、校校联合、校企合作等方式,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就业率逐步提高,一次性就业率达93%以上,“十一五”期间共向社会输送人才近5万名。高等教育取得历史性突破,建成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2所高等院校,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挂牌成立了内蒙古医学院鄂尔多斯分院,为构筑地区人力资源新优势奠定了基础。 (五)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由2006年的52%提高到2010年的84.13%。“两基”工作取得辉煌成就,2005年全市全面实现“两基”达标,7个旗区通过自治区巩固提高复查验收。2009年,东胜区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并在自治区率先通过“双高普九”评估验收。东胜区、乌审旗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育工作旗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由2006年的84.3%提高到2010年的9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我市全面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普通高考本科录取率逐年攀升,已由过去的自治区后列上升到中游领先位次。2010年全市普通高考本科录取6679人,比2006年增加4069人;录取率50.9%,比2006年提高27.1个百分点。 二、“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事业迎来又一个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存在很多有利的发展条件和空间。一是教育优先发展意识日益突显。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并把教育放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首位,教育结构、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教育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教育事业正处于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特别是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成为制定教育“十二五”规划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二是教育的经济基础显著增强。五年来,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跨越两千亿元大关,2010年达到2643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538.2亿元。地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为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虽然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存在很多有利因素,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地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深入实施“结构转型、创新强市”和“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地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必然要求我们要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让教育在规模、质量、效益、品牌等各个方面都取得长足进步,以承担起更多、更重的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市民素质、营造良好风气的社会责任。二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期望值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对教育的期望值不断增长,在实现较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后,希望接受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以拓宽自我发展的渠道。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学习资源、文化资源,为群众搭建更丰富、更优质的学习平台。三是教育发展现状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在教育规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教育发展水平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教育改革创新不足,特别是教学方式与评价制度改革仍然滞后;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教育不公平现象依然存在,校际之间、城乡之间、旗区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突出,“入园难”、“择校风”、“大班额”等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教育强市为目标,以教育质量提升为主线,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从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出发,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努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教育体系,为我市率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育人为本。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把素质教育贯穿于每一个教育环节,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在巩固“十一五”教育成果的基础上,以先进理念为先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和突破口,鼓励地方政府和学校大胆探索,努力实现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投入体制、人才培养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坚持促进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按照分类指导、分片规划的基本要求,统筹规划旗区、城乡之间的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保证区域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 坚持提高质量。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既要提高办学层次,努力扩大办学规模;又要加强师资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强化教学环节,加大教育质量监控力度,做到外延发展与内涵提升的有机结合。 四、“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主要目标 2015年,在自治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显著提高,进入自治区乃至国家中西部地区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12年,基本普及鄂尔多斯籍幼儿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到2015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5%。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缩小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实现旗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优化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段教育普及水平。 ——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3年,全面普及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鄂尔多斯籍学生15年免费教育。到2015年,建成5所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到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办学效益明显提高,校均在校生规模达2000人左右,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和重大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大力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加快高等学校建设步伐,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形成本专科相结合、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在实施15年免费民族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鄂尔多斯籍蒙古族大学生补助制度。加大蒙语授课教材和课程开发力度,加强蒙汉双语教学,鼓励民族学校实施“三语”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各类民办教育,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体现终身教育思想、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的终身教育目标。 (二)主要任务 1.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农村牧区建设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重点发展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全面实施乡镇苏木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达到150所以上,满足幼儿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有条件的旗区积极开展0至3岁婴幼儿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快学前教育质量提高的速度,到2015年,全市70%以上的公办幼儿园要达到自治区一级乙类以上标准,全市20%的幼儿园成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招生、计划、学籍“三统一”,使不同层次学校的生源趋于均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就学服务体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分类推进、分步达标,分阶段、分层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实现全市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质量优质化、城乡教育均衡化,使我市的义务教育真正实现普惠、均衡、优质、特色与可持续发展。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规范开设音乐、体育、美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等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落实“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使学生真正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严格控制班容量,逐步实现小班化教学。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时间,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验基地建设,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整合特殊教育资源。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鄂尔多斯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1〕 号),满足广大特殊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 3. 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高中阶段鄂尔多斯籍学生免费教育。到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全面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50%的普通高中学校建成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50%的优质普通高中建成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积极推行学分制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普通高中班容量控制在自治区规定范围以内。 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目标。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推动全市范围内普通高中联动发展。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办出名气。促进区域内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建立示范性普通高中与其他普通高中之间的“一对一”帮扶机制。 4.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整体规划中。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学校培养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等。不断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到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规模要稳定在3万人左右,建设1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所国家级改革发展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校、1所国家级民族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科研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双师型”复合式人才。 深化课程改革,努力形成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从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开足开齐各类课程,规范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要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专业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广泛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活动。 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建立健全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和执行机制,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大力推行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弹性学习制度。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3个具有“设备对接企业、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装备先进一流、人员配套齐全、管理水平较高”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国家重点产业升级。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对接,围绕市场开展订单式培养和定向培养。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在条件成熟时组织职教集团。 5. 大力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力争创建1所普通高等院校——鄂尔多斯大学。鄂尔多斯大学基本定位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兼办专科教育的综合性大学。建设2所高等职业院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校区建设,围绕鄂尔多斯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规范专业设置,建设精品专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努力打造成为1所以理工类为主、自治区一流的高职院校。鄂尔多斯市农牧学校要提升办学层次,尽快建成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著名高等院校到我市办学,在城市核心区尽快形成集研究生教育和本、专科教育为一体的各门类齐全的大学园区。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坚持走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服务型发展之路,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在我市全面实施“蓝火计划”,建成“百所高校创业园”。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实现科研与教学互动。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6.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有效应对蒙语授课生源减少的问题,加速发展民族学前教育,巩固提高蒙语授课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使民族普通高中教育上一个新台阶。大力兴办民族职业教育。 不断优化我市民族教育布局结构。根据蒙语授课生源状况和农牧民群众的需求,在少数民族聚集的苏木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民族幼儿园;围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在少数民族聚集的旗区办好1所标准化民族小学和1所普通民族中学,全市集中力量办好市蒙古族学校,将其打造成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西部旗集中办好1所蒙语授课职业高中,积极鼓励汉授职业高中开办蒙语授课班,培养市场所需的实用型人才。全面实施民族学校小班化教学,班容量控制在30人以内。 加大对民族幼儿园和民族学校课程资源、网络资源的开发力度,提高民族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完善蒙文资源库建设。加强蒙古语标准音教学,促进以民族语言授课为主的双语教学工作,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7.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各学段学生的德育教育。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德育教育体系,注重学生品行的培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对学生的教育中,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精神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列入地方课程。不断夯实民族团结基础。 重点完善职业学校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制度。设立德育工作专门机构,配备高素质人才,开展学生德育工作,深入推进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开发德育课教学资源库。以加强班主任管理为抓手,提高职业学校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职业学校开展艺术节、文化节、技能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8.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全市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完成全市公务员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全面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启动区域性达标评估工作。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到2015年,力争实现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数量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总数的20%、自治区级示范校数量占市级示范校总数的10%、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数量占市级示范校总数的5%的目标。逐步实施民族学校教师持《蒙古语标准音等级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9.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全面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对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农牧业技术人员以及广大农牧民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学习型社会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地建设体育馆、科技活动中心、图书馆等大众教育基地,并向市民免费开放,为市民提供选择学习的机会与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到2015年,基本形成全民皆学的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的终身教育目标。 五、“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教育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任务统筹安排。要切实把教育事业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带动相关行业发展的基础,予以优先和适度超前发展。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实绩的重要方面。 (二)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在财政预算安排中,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增长。2012年实现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并随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民族学校助学金标准。逐步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重,做到生均公用经费高于当地普通高中的水平。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保证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补助政策,对农村牧区经济困难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蒙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提高住校残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制定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有关政策,扩大教育基金会规模,加大对贫困师生的补助力度和对优秀教师的奖励力度。分阶段化解学校债务。 (三)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推动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继续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育监管和问责制度,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决策程序的民主化。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增强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校长队伍。建立健全“入口严把关、过程严约束、考核重奖惩”的校长任用考核机制,深入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建立健全校长培养提高工作机制,通过各类培训、挂职锻炼等形式,不断提高校长素质和水平。市旗区要建立校(园)长听课、评课制度,切实提高校(园)长教学管理工作水平。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以弘扬高尚师德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考核评估为手段的教师专业化成长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教师全员培养提高工程”,创造促使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培养一大批在教学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着力抓好教师培训,深入开展教师业务考试,尽快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继续实施英语教师国外培训计划和外教引进计划。大力培养培训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建设名优教师梯队。 建设一支引领教学、学科带头的教科研队伍。配齐配强专兼职教科研队伍,构筑城乡一体、区域联合、形式多元的现代教科研新体系。根据新课程教学研究的新要求、新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教学研究制度和教学研究组织形式。以校本培训为重点,切实推进校本教研。 通过国内外培训、蹲点挂职学习、市内旗区间和学校间的交流学习等手段,切实提高三支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支持力度,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市、旗区财政每年按照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城市教育费附加1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设立教科研专项经费。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五)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校园数字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现全市教育城域网全覆盖,解决农村牧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入网问题。全面推进“班班通”工程,建设网络安全与应用系统,为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建设校园网。到2015年,中小学生机比达到7:1、师机比达到1:1。大力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库(包括蒙古文教学资源库)。完成全市标准化考点建设任务。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建设数字化实验室和虚拟实验系统,小学、初中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JY\T2006仪器药品配备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新课程标准达到最新配备要求。高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JY\T2010仪器药品配备标准》进行仪器设备配备,同时配备通用技术实验室和数字化实验室。 (六)加强教育督导评估,推进依法治教 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市对旗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使用,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旗区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政府、学校和社会依法治教的意识,把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教育公平。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依法保障教育投入。 (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基于我市教育争创一流、快速发展的需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内引外联”的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与区外、国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主动引入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与国内外学校联合办学、教育合作的层次和实效。 (八)组织实施八大重点工程 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工程。依托《鄂尔多斯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从2011至2013年,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实施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乡镇苏木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进程,改善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到2013年全市城乡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2 %。实现两个“转变”,即“民办为主”转变为“公办为主”,“城区为主”转变为“城乡兼顾”,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办园新格局。严格执行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幼儿园编制,招聘和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幼儿教师和园长队伍,使全市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 2.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标准化。按照标准均衡配置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以及体育场馆等附属设施,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整体办学水平、师资水平、教学手段和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 3.中等职业教育素质提升工程。提升校长素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都参加职业教育专业性培训,副校长参加业务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高综合素质,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层次。提升教师素质。培训50名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100名自治区级专业骨干教师;选送20名专业骨干教师到国外发达国家培训学习;到2015年,使50%的专业教师通过培训或外出进修学习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从2012年起,95%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职业技能证书,到2015年,20%的毕业生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职业技能二级证书。 4.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将民族教育专项经费设在教育局,用于民族教育师资培训、教材建设、学科研究等。加强民族中小学教科研队伍建设。加强双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民族教育办学水平,为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奠定基础。民族小学、幼儿园开设民族礼仪选修课程,传承蒙古族优秀文化、风俗礼仪。建立民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5.教科研现代化发展工程。构建市、旗区一体化的大教研新格局。以市、旗区、学校三级教研员和教师为横向,以学科学段为纵向,构建和整合教科研队伍。以基础教育各学段衔接研究为主体和重点,以参与国家和自治区课题为补充,以自主申报项目为基础,努力扩大参加教育教学研究的教师队伍。到2015年,全市基础教育各学段40%以上的专任教师参加过课题研究。全面提升全市专职教研员指导、引领基层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能力,实施指导、引领能力三年倍增计划。每年举办一期全市教研员培训班。实施西部旗援助计划,通过学段衔接研究培训,提高西部四旗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整合现有特级教师、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人才资源。加大教研员工作室的指导引领作用,实现校对校对接联动。深入推动学段衔接研究和讲学稿或导学案实验两项教改工作。 6.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三化三高”工程。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条件标准化,体育卫生艺术教师素质明显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质明显提高。到2015年,全市75%以上的学校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90%的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85%以上。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2项体育技能和1项艺术技能。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课外艺术活动覆盖率达100%。加强小学、初中学生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学生健康保健意识。 7.教师专业技能提高工程。培养1000名校(园)长、5000名骨干教师、100名未来教育家型校(园)长和教师,加大中层管理干部能力提升、班主任培训、教研员培养、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教师培养等项工作的力度,增强校(园)长、教师的职业理想信念和道德修养,强化教育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全面提高我市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水平,提升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能力。 8.“数字教育”工程。在现有市教育城域网、校园网、园区网、机关网的基础上,加大信息终端(如计算机、打印机等)建设力度,推广以计算机、投影仪、电子白板、触控式平板显示为代表的多媒体设备进入课堂,并推动电子阅览室、数字化实验室、自动录播室、多媒体语音室、多媒体报告厅等专用室(厅)建设,为数字教育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到2015年,建成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网络课程和体系完整、年级科目齐全的基础教学资源库和基于网络环境下的各种教育教学应用系统(包括人事、学籍、资产、公文流转、网络在线考试、网上阅卷、成绩管理、教学质量分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形成教育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开放的教育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在教育局、学校内部和相互之间实现政务(校务)电子化、管理数字化,提高我市教育的软实力。 “十二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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