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明令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重点班
来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12-09-05 16:14:00

    新学年开始之际,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重点班。一是建立健全“阳光分班”机制。要求各旗区、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实施“阳光分班”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编定班级,均衡配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并邀请家长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公平、公正地接受义务教育。同时要严格控制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应实施小班化教学。规定各旗区、各学校不得根据学生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竞赛名次等进行编班和对学生排名次、排座位,不得以火箭班、实验班、兴趣班、快班、尖子班等名义变相设置重点班。二是加大督查监管力度。要求各旗区要对本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设置重点班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切实强化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监管工作,同时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班办法。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且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的旗区,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年终教育督导评估结果降一等次;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初中校,取消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资格,并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更换校长或撤销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