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来源:市教育局审计监察科、市第一中学、准格尔旗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09-14 15:38:00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统一要求下,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狠抓校务公开,通过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增加校务公开内容、创新校务公开载体、畅通校务公开渠道、拓宽校务公开范围,努力推动校务公开走向深入,不断提升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组织领导方面。各学校积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责任制。如市第一中学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团委协调监督、职能科室各负其责,全面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成立学校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政、工、团、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及市政协委员为成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为此项工作全面推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工作部署方面。以“阳光工程”为载体,大力推进校务公开。一是通过推行“阳光收费”,增加教育收费透明度。各级教育部门强化对中小学收费监管力度,将教育乱收费列入年终督导评估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学校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收入使用情况、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市旗(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教育乱收费检查,认真查处乱收“择校费”、“赞助费”、“补课费”,强行征订课外教辅用书,以班级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进行违规收费等行为。二是通过推行“阳光招生”,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高考、中考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坚持全程参与,严格招生程序,公开招生信息,完善录取流程,确保招考工作公正、公平、公开。2012年,市教育局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民委对全市109名涉嫌“高考移民”和更改民族成份学生进行核查,有效杜绝“高考移民”和更改民族成份等违纪事件的发生;中考实现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网络化,邀请人大、政协、纪委、教师和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义务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招收学生。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格禁止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行为,有效缓解中小学校“择校热”、“择师热”和班容量大等问题。三是通过推进“阳光交易”,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制定《鄂尔多斯市直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凡万元以上基建维修项目、三千元以上物资采购均履行招投标等工作程序,切实加大对市直各学校基建工程与设备采购等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督促学校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招投标活动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四是通过推进“阳光招聘”,力保招聘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抓好教师招聘工作,由教育部门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在政策制定、信息公开、报名考试、试卷保密、成绩公示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确保招聘教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7名,未接到任何举报。五是通过推进“阳光评聘”,严格规范评聘工作。强化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监督,规范工作程序,严肃评聘纪律。通过“鄂尔多斯在线”、“鄂尔多斯教育在线”、《鄂尔多斯日报》等媒介,将教师招聘、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相关规定、工作流程、评聘结果及监督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便于群众监督。

    校务公开工作加强了党政领导与广大教职工的沟通与理解,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各学校的凝聚力和工作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