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05-06 16:53:00

各旗区招生委员会,市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进行,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切实保证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人民满意的高考”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和2011年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好不好,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战略,关系到社会的团结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招委会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继续落实主管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文件精神。主管领导要把招生工作作为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担任考区主任。各旗区招委会要做到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保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试组织工作的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遵循“公平、安全、科学、准确、规范”的高考原则,切实把“提前、过细、严密、准确”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考试、填报志愿工作期间,主管领导要坐阵指挥,深入到考试、填报志愿工作一线,亲自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确保万无一失。要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各级招委会要组织协调好招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形成以政府为领导,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机构为主导,公安、武警、通信、无线电管理、保密、工商、电力、卫生、宣传、监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完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保障机制。为此,各相关部门应在招生考试期间切实履行好如下主要工作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缜密做好考试、录取等在内的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要牵头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会同其严厉打击涉考涉招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置各类招生考试突发事件。

(二)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高考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加强对媒体上不良信息的防范,及时消除有关招生考试的不良信息,防止因新闻媒体报道失当,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引发不稳定因素;加强涉考涉招网络信息的监管。

(三)公安部门要严密防范、阻断和及时清理网上涉考、涉招的不良信息,确保招生考试系统工作网络的绝对安全;在考试前或考试中与无线电等部门共同防范和打击利用通讯设备、网络等手段传播考试作弊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审查;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做好试(答)卷的保管、运送和涉考涉招场所安全保卫等工作;加强考点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做好招生考试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社会稳定工作;交警部门要保证试(答)卷运送车辆的正常通行,对高考期间考点周边车辆及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顺畅安全;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四)监察部门要负责好考试和招生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涉考、涉招的来信、来访、来电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保密部门要做好招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协助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招生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六)武警部门要协助考点处置考试期间的相关治安工作,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做好试(答)卷的保管、运送和涉考地点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七)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及短信管理,严密防范、阻断和及时清理涉考、涉招的不良信息,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保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学校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招生考试工作时段的网络畅通。

(八)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在考试前或考试中进一步加大对利用通讯设备、网络等手段传播作弊信息的监控、监听力度,有效阻断考场内外作弊信息,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

(九)电力部门要按照相关招考机构及学校的工作时段安排保证包括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考点、填报志愿场所等招生考试工作场所的电力供应,保障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招生考试工作时段的用电安全,及时排除考点、填报志愿场所等出现的突发停电故障。

(十)卫生、防疫部门要提供有力的医疗和食品安全保障,防控重大疫情,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做好考试和录取等招生考试工作时段疫情和饮食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十一)安全部门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蓄意制造突发事件进行破坏活动的监控和预警;

(十二)工商部门要严格管理无线通讯器材经销市场,严厉查处非法通讯器材销售;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制售、贩卖考试作弊工具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招生中介。

(十三)环保部门要采取措施消除考点周边的噪声。

(十四)教育、民族、体育、侨务、科协、台联、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考生资格或身份,特别是对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艺术或体育等特殊类型考生的联合审查,有效防范并严肃处理考生资格或身份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强化监督,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安全工作

各级招委会要高度重视教育考试的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的绝对安全,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秩序的平稳有序。要按照2011年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整体部署,在5月初前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实现教育部、自治区、盟市、旗区、考点五级联网,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避免发生误报、漏报和数据丢失、泄密等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依法治考、从严治考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违纪舞弊通报制度和制约评估制度。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影响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的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把风险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周密安排,严明考试工作纪律

各级招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保证和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反腐败的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特别是要加强对报名、考试中不正之风的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里应外合、内外串通的有组织的舞弊行为。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的招生考试队伍。报名前,要利用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纪律和警示教育,报名确认后,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选拔工作人员,严密组织复查工作,对于疑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对各种违纪舞弊行为要防范于先、监督于中、惩治于后。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招生考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全程参与,层层督查。教育部门要把“阳光招生”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在考试工作各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公开、考生资格公开、考生咨询和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为考生和家长服务,接受群众报和监督。

五、统筹安排,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一)要对户籍迁入我市时间不足两年的已报名单亲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重新审查。

(二)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诚信教育和考前培训。特别是要把201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场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金属探测仪的规定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有关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文件、规定以及信息采集、志愿填报等视频培训材料,作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宣传工作的重点。

(三)各参与高考的学校要主动联系网络运营商,与网络运营商签订网络畅通保障协议,确保网络服务不出现断网现象;要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电保障协议;要会同供电部门、网络运营商共同制定停电、断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各参与高考的学校要按应急处置预案的程序进行模拟停电、断网演练。

(五)各旗区招生考试机构要为在外地就读的本地户籍考生,制定详实的网上填报志愿保障方案。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考前各项准备工作,从运送试卷车辆的安排到考试所需金属探测仪、手机信号隔离器、录音机等设备要一一落实到位。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各类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教师的选聘培训工作。

(八)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做好各类拟享受照顾分数考生和体育类考生的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九)各旗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确定考点各类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市考试中心。

(十)各旗区招生委员会要加强体检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卫生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培训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工作人员,保证完整、准确、及时、高效地采集考生体检信息,做到不宽、不严、不漏项、不错检,体检意见准确无误。

(十一)要按照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要求标准,务于530日前配置足够数量的金属探测仪、作弊克和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

   (十二)各旗区要根据自治区即将反馈的“鄂尔多斯疑似高考移民”名单,依据自治区相关要求的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调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报名资格、报名信息和被举报考生的具体情况,并务于自治区和市相关部门要求日期前,以旗区有关部门联合行文的方式,报送市考试中心和相关联合检查部门。具体要求:1、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公章。2、材料要存放在旗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便复查。

 

 

 

         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