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及流程图
来源: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9-07-08 16:03:00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权限范围: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

  办理程序: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将个人信息输入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中;生成证书编号;打印证书。

  办理时限:春季为415日至515日;秋季认定时间根据自治区要求确定。

  主管领导:人事工作分管领导。

  分管科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83231088349380

  流程:

  

  1、认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和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3、将个人信息输入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中

  4、生成证书编号

  5、打印证书